Exchange 2000中共享SMTP地址空间概要在某些环境中,您可能要在 Exchange 2000 和另一个电子邮件系统之间共享简单邮件传输协议 (SMTP) 地址空间(如 SMTP 域)。Exchange 2000 和外部系统上的邮箱都将在其地址中有相同的 SMTP 域。文本介绍如何配置 Exchange 2000 以共享 SMTP 地址空间。更多信息本文假设 Exchange 2000 从 Internet 接受传入的邮件,在 Exchange 组织中查找匹配的收件人,然后将邮件转发给外部邮件系统。接收系统也可能执行同样操作:它可以查找匹配的收件人,然后将邮件转发给第三个电子邮件系统。请一定记住:此链中的最后一个系统必须对该域具有管理权。也就是说,最后一个接收系统必须查找匹配的收件人,如果找不到,则必须为该邮件生成未送达报告 (NDR)。如果接收系统查找匹配的收件人,并且在找不到时将邮件转发回最初的系统,则会出现循环邮件。如果 Exchange 2000 是链中的最后一个系统,则不要使用下列过程配置 Exchange 2000。最后一个接收系统必须为任何未解析的地址返回 NDR,而这是 Exchange 2000 的默认操作。如果 Exchange 2000 是链中的最后一个系统,最好在 Active Directory 中为所有外部系统收件人创建联系人,以确保他们的目标 SMTP 地址类似于下面的格式 @SMTPAddressSpace.domain.com 其中 SMTPAddressSpace 提供附加地址信息,以区分地址空间与典型的“@domain.com”名称空间。例如:@external.domain.com 第二种方法是共享所有地址空间。该方法的灵活性较差,但是配置较简单,可以应用在小型环境中。如果存在外部收件人的相应联系人,则不能使用该方法。 有关在共享的 SMTP 域中使用联系人的其他信息,请单击下面的文章编号,以查看 Microsoft 知识库中相应的文章: 319759 XADM:How to Configure Exchange 2000 Server to Forward Messages to a Foreign Messaging System That Shares the Same SMTP Domain Name Space 方法 1:共享所选的 SMTP 地址空间首先需要了解 Exchange 2000 处理电子邮件的方式是不同的,这取决于 Exchange 2000 对特定 SMTP 地址空间是否具有管理权。要查看此设置,请执行以下操作:
315591 XCON:Authoritative and Non-Authoritative Domains in Exchange 2000 Exchange 2000 必须始终有默认收件人策略中主 SMTP 地址(以粗体表示)的管理权。否则,本地邮件可能无法流动。当您共享所选的 SMTP 地址空间时,共享的地址空间在 Exchange 2000 中被设置为无管理权。如果您要共享的地址空间不是默认收件人策略中的主地址,请单击以清除该域的“此 Exchange 组织负责处理传递到此地址的所有邮件”复选框。如果要共享默认收件人策略中的主 SMTP 地址,请将另一个地址设置为默认收件人策略中的主地址。您可能要添加一个 Exchange 2000 专为此目的而将拥有其管理权的新 SMTP 地址。该地址可能类似于“@localhost”或“@exchange.domain.com”,以便其目的是纯粹用于 Exchange 组织中的邮件流动。 要添加这样的一个策略,请使用下面的过程。请注意,仅在要共享的地址空间当前被设置为默认收件人策略中的主 SMTP 地址时,才必须添加这样的策略。否则,只需要为有问题的域清除“此 Exchange 组织负责处理传递到此地址的所有邮件”复选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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